欢迎使用 MySync(以下简称“本软件”)。本软件由个人开发者(以下简称“我方”)开发并维护;账号主服、信令与下载站部署于阿里云(中国境内机房),客户端主要为 Windows 桌面程序。
请您在注册、登录或下载安装包前,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。您勾选同意或实际使用本软件,即表示您已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协议。
1.1 本软件当前为个人业余开发作品,非商业产品,暂不面向公众开放公测,仅供小范围内经邀请或信任的用户体验使用。
1.2 当前已提供的主要能力包括但不限于:Windows 客户端文件同步(局域网直连与跨网受控中转)、任务分享与成员协作、消息中心邀请/配对、增量变更同步、账号注册与登录(含拼图验证码、邮箱验证码)、在线检查更新与安装包下载、同账号设备远程开机(WOL)与远程关机等。功能以客户端实际界面与官方网站说明为准。
1.3 以下能力尚未开放或仅部分预留:远程桌面控制、网络云盘、macOS / Linux 桌面客户端等。未开放功能不得视为已承诺交付。
1.4 我方保留随时中止、修改或限制本软件服务的权利。云服务器带宽、运营商网络及地域差异可能影响速度与可用性,我方不作商业级 SLA 承诺。
1.5 基础设施由第三方(阿里云等)提供;因其服务中断、故障、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不可用的,按本协议免责条款处理。
2.1 您需使用符合规则的账号名及电子邮箱等完成注册相关流程,并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。因您自身原因导致账号被盗用或信息泄露的,我方不承担责任。
2.2 每个账号原则上仅供注册用户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、出租或出借给第三方。
2.3 您应对您账号下的全部操作承担责任,包括创建/加入同步任务、分享给其他账号、接受或拒绝邀请、远程开机/关机等。
2.4 我方可能对活跃账号数量实施配额管理;超出配额时可能无法新注册。账号注销按软销户流程处理,具体以客户端与服务器规则为准。
您在使用本软件时,不得从事以下行为:
3.1 上传、传输、存储或分享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: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的内容;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恐怖或教唆犯罪的内容;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商业秘密或人格权的内容;病毒、木马、恶意代码或其他可能损害他人设备或数据的内容。
3.2 利用本软件进行任何非法活动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;未经授权访问他人设备、任务目录或账号。
3.3 试图破解、逆向工程、反编译或以其他方式获取本软件的源代码或绕过安全机制(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码、会话校验、权限校验)。
3.4 对本软件进行未经授权的自动化访问、爬取、压力测试,或干扰主服、信令、中转与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。
3.5 滥用远程开机/关机等设备控制能力,对非本人授权设备或非同账号绑定设备实施操作。
4.1 同步文件内容主要存储于您及协作方本地设备目录;跨网传输时,经服务器受控中转的密文数据块可能短暂缓存在服务器,用于断点续传,接收完成后或到期后清理。账号、设备、任务分享与消息等业务元数据存储于主服数据库。
4.2 客户端与主服 / 信令 / 设备间通信采用 TLS 及任务通道密文等保护措施;跨网文件中转亦以密文帧传输。前述措施旨在降低传输被窃听或篡改的风险,但不等于「仅您持有密钥、服务器绝对无法接触任何元数据」意义上的绝对端到端加密承诺。详情见《隐私政策》。
4.3 我方不会主动查看您的文件明文内容,除非:法律法规要求;您的事先书面授权;为排查故障所必需且在您配合下进行的有限访问。
4.4 任何互联网系统都无法保证 100% 绝对安全。因不可抗力、攻击、云服务商异常、设备故障、您或协作方操作失误等导致的数据丢失或泄露,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规定外,我方不承担责任。
5.1 本软件按“现状”和“现有”基础提供,不包含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,包括但不限于:无中断、及时、安全或无错误;缺陷必将修复;与您的全部软件/硬件兼容。
5.2 您使用本软件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。因使用本软件导致的数据丢失、设备损坏、业务中断或其他损失,除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,我方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5.3 请定期备份重要数据。因网络中断、云服务商故障、服务器异常、冲突策略或成员误操作导致的未同步、覆盖或删除,我方不承担责任。
5.4 远程开机依赖设备网卡/BIOS/局域网或公网唤醒路径;远程关机依赖目标设备在线与客户端服务。因设备不支持、网络不可达或配置不当导致无法开机/关机的,我方不承担责任。
6.1 本软件的源代码、界面设计、商标、名称(MySync)及文档的知识产权归我方所有。
6.2 您仅获得本软件的使用权,未获得本软件的任何知识产权。
6.3 未经我方书面许可,您不得将本软件用于任何商业用途(包括但不限于转售、出租、作为服务提供给第三方等)。
6.4 若我方未来以商业主体正式发布商业版本,本协议将同步更新;在新版生效前仍适用本条限制。
7.1 我方有权随时变更、暂停或终止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服务。
7.2 停用后,您可能无法访问账号及云端业务数据;本地已同步文件副本不会被本协议自动删除,但可能无法再通过本软件同步。请定期备份。
7.3 若您违反本协议,我方有权终止账号使用权,并删除或脱敏云端相关数据。
7.4 您可通过软件内账号相关功能申请注销;注销后云端账号信息按软销户规则清除或脱敏,其他设备本地文件不会被远程删除,但不再接收同步更新。
8.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8.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,应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9.1 我方保留修改本协议的权利。修改后将在官网(www.mysync.com.cn)或客户端公布。
9.2 若您在协议修改后继续使用本软件,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;不同意请立即停止使用。
9.3 协议版本更新后,您可能须在注册、登录或下载等环节重新确认同意,方可继续使用相关功能。
我已阅读并同意《MySync 用户使用协议》的全部条款。